一.专业招生计划
二.复试办法
(一)复试基本原则
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,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、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,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,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基本原则如下: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,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。
2.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,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、毕业论文、科研成果、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方面的考察。
3.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复试,分开排序。
(二)复试资格审核
复试前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对不符合规定者,不予复试。
考生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,履行诚信复试承诺。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、考生不符合复试资格或违反复试相关纪律要求,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,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,将按照《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。
复试资格审核具体办法见网页:https://graduate.nbu.edu.cn/info/1073/23440.htm
(三)复试要求与复试比例
1.实行差额复试。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后有缺额的专业进行调剂。调剂考生请关注后续调剂公告。
机械专业一志愿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。
计算机技术专业复试比例按1:1.3进行复试。
2.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:1.5。
(四)复试形式与内容
1.所有专业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。
2.复试采用面试的方式。面试为专业综合能力面试。面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、专业面试以及思想政治面试等,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;专业学位考生应侧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、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。
3.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、毕业论文、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审核,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、一贯表现、科研能力、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。
4.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,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。
5.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在学校分数线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
6.所有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报名点所在地二级甲等(含)以上医院进行体检,并将体检报告原件(须有体检结论)于复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寄到相应地址(联系方式: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蔚路521号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,盛老师,0574-63712643)
(五)成绩计算办法
1.复试成绩计算方法=专业面试成绩×0.7+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×0.3
2.综合成绩计算方法=(初试成绩/5)×0.6+复试成绩×0.4
3. 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均至小数点后2位(四舍五入)
三.录取办法
(一)在德、智、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,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,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、加权计分后,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。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开排序,先录取一志愿考生,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应分开排序。若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,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若综合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时,则依次按初试的数学、英语、业务课2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(二)同等学力加试、思想政治面试、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;若出现复试成绩低于60分(满分为100分)者,不予录取。
(三)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,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,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待录取的则不予录取。
四.咨询及申诉渠道
学院信息公开网址:https://yjs.ndky.edu.cn/
学院咨询电话:0574-63712643
学院申诉电话:0574-87600189(此电话为监督电话,不负责专业咨询)
五.其他
其他未尽事宜和要求,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我校有关文件执行。
六.复试安排
复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校。为方便联系,请所有复试名单中的考生实名加入QQ群:1035884631。
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
2025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