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生快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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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

发布时间:2022年09月26日 浏览次数:

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,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和“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方案:


一、接收专业

专业代码

专业名称

招生计划

085500

机械

2

085404

计算机技术

2

 

二、申请条件

(一)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;

(二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;

(三)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;

(四)取得所在学校2023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;

(五)申请专业符合2023年国家和我院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;

 

三、申请材料

(一)所有考生:

1.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(正反面)。

2.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。

3.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(来源网址:http://www.chsi.com.cn/xlcx/bgcx.jsp)。

4.《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》。

5.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。

6.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,提交相关的清单和佐证材料。

7.体检表原件(仅限拟录取考生)。

 

四、复试

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,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分批进行复试,每位申请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和排名仅在当批次有效。

1.复试内容

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,复试内容包含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、专业与综合面试以及思想政治面试等。

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,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。

2.复试成绩计算办法

硕士复试成绩=专业与综合面试成绩(百分制)×2/3+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(百分制)×1/3。

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。


五、录取方法

(一)在德、智、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,对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后,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。

(二)体检、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;复试成绩低于60分(满分为100分)者不予录取。

(三)夏令营“优秀营员”获得正式推免资格后需在9月28日12时前登录教育部“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”填写报考志愿,以及完成接收、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。未在此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宁波大学的学生,视为放弃相关资格。


六、注意事项

(一)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,或受到处分,将取消录取资格。

(二)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,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,即取消其申请资格、录取资格。

(三)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,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,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。


七、咨询及申诉渠道

学院信息公开网址:https://yjs.ndky.edu.cn/

学院咨询电话:0574-63712643

学院申诉电话:0574-87600189